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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体育部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激励先进,逐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参照《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东油党发[2014]21号)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结合体育部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实际,特制定本细则(试行),自2016级研究生起试行。

第二条  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每学年开展一次,开展对象为体育部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在体育部研究生考评及奖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体育部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小组负责具体落实。

第二章  综合考评范围与计分原则

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的范围与计分原则如下:

     1、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包括研究生课程成绩,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及获奖情况。

     2、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成果认定标准予以认定。

     3、凡参加有报酬的商业活动不予加分。

     4、申报科研加分必须出具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5、申报校内外学术科技及文体活动加分,需经体育部核准。

     6、结合我部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分为德育、智育和综合加分三个部分,各项权重为25%、70%、5%。

第三章  考评分

第一条  德育满分为100分,占综合评定分数的25%,德育基础分为80分。

第二条  智育满分为100分,占综合评定分数的70%,智育基础分为80分,由智育基础分(10分)和课程学习分、科学研究分(70分)组成。

第三条  综合加分满分为100分,占整个综合测评成绩的5%,综合加分最高为100分,加满为止,没有基础分。

第四章  考评方法

第一条  德育考评标准

1、德育基础分中,导师评分占40分,班级评分占40分。测评时,分别由导师和班级测评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日常表现情况,参照校院各项活动考勤记录、宿舍检查记录、校部级通报等原始材料填写德育评分表。

2、德育加分满分为20分,德育加至满分为止,德育减分减至0分为止。

第二条  智育考评标准

智育基础分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治学态度、科研动手能力、查阅文献及综合思维能力进行评定,满分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治学态度

科研动手与研究能力

优秀

(2.5分)

良好

(2.0分)

中等

(1.5分)

及格

(1.0分)

不及格

(0.5分)

优秀

(2.5分)

良好

(2.0分)

中等

(1.5分)

及格

(1.0分)

不及格

(0.5分)

 

 

 

 

 

 

 

 

 

 

查阅文献

综合思维能力

优秀

(2.5分)

良好

(2.0分)

中等

(1.5分)

及格

(1.0分)

不及格

(0.5分)

优秀

(2.5分)

良好

(2.0分)

中等

(1.5分)

及格

(1.0分)

不及格

(0.5分)

 

 

 

 

 

 

 

 

 

 

二、课程学习分和科学研究分

在三跨培养模式下,研究生每学年所修课程学分不确定,所以课程学习分和科学研究分在智育总分中所占的比例也不确定。

1、课程学习分计算方法

本学年所修课学分

课程学习分比例=                                     ×70%

                    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总学分

n

      Σ 第i科所修课程学分×第i科所修课程成绩

i=1

课程学习分=                                             ×课程学习分比例

                      本学年所修课程总学分

所修课程当学年未通过的成绩按零分计算,重修通过者不再算分。

2、科学研究分计算方法

科学研究分包括科研能力分和科研成果分,其中科研能力分满分40分,科研成果分满分60分。

科学研究分比例100%-课程学习分比例

科学研究分(科研能力分+科研成果分)×科学研究分比例

其中:在每学年结束时,每名研究生须向导师提交1篇5000字以上的本专业文献综述,由体育部组织专家组讨论评分,满分为40分,该成绩作为科研能力分。

科研成果分满分60分,加满为止,科研成果按以下情况累计加分(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研究生期间获得国家专利按下表加分。

类别

加分

发明专利授权

1.10

2. 8

3. 6

4.4

5.2  

6.1

实用新型专利、实用外观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  2

2. 1

3.  0.5

研究生个人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加6分,集体获得著作权每个成员加3分。

ƒ科研项目获奖:按国家级及以上、省级、校(局)级三个层次进行加分。项目获奖加分具体如下:

 

加分(按作者顺序)

 

 

 

国家

级及

以上

1.  30

2.  20

3.  18

4.  15

5.  10

1.  20

2.  15

3.  13

4.  10

 5.   5

1.  10

2.   8

3.   5

4.   2

5.   1

 

省级

1.  20

2.  15

3.  13

4.  10

5.   5

1.  10

2.   8

3.   5

4.   3

5.   2

1.   8

2.   5

3.   3

4.   2

5.   1

校(局)级

1.   6

2.   4

3.   2

4.   1

5. 0.5

1.   4

2.   2

3. 1.5

4. 0.5

5. 0.5

1.   3

2. 1.5

 3.   1

4. 0.5

5. 0.5

研究生发表(不含录用证明和增刊)学术论文加分

研究生在上一学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学术论文(含各类收录)仅限使用一次,且署名单位为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给予加分,其他作者均不加分。以上情况,研究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加满分,“非独立作者”分数减半。研究生所发表论文必须在3000字符以上,予以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东北石油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加10分/篇;统计源期刊(注:正式院校的本科院校学报可算作统计源期刊)加8分/篇;正式出版的国际和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集加5分/篇(注:EI检索加8分/篇;无检索加5分/篇)。其它期刊加3分/篇。(注:《东北石油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参看《东北石油大学关于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研究生在上一学年以第一作者(主编)出版专著加10分;副主编加5分,参编者字数5000字以上2分,3000——5000字加1分。

研究生在上一学年参与课题研究,按国家级及以上、省级、校(局)级三个层次进行加分,项目加分具体如下:

加分(按作者顺序)

国家级及以上(含教育部)

1.  30

2.  25

3.  20

4.  10

5.  5

省级

1.  15

2.  10

3.   5

4.   2

5.  1

校(局)级

1.   5

2.   3

3.   2

4.   1

 5. 0.5

第五章  加分细则

第一条   德育加减分评分办法

1、德育加减分均以校、部文件及通报为准。

2、积极策划、组织班级集体活动,效果明显每次活动加5分

3、研究生自愿参加学校及体育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社会公益活动),根据活动的规模单次活动加分2-3分。

4、根据研究生宿舍安全、卫生和文明情况,加分等级分为2、4、6分三等。

5、对研究生的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助困、爱心行动等高尚行为的个人和集体,根据其社会贡献的大小加2-5分。

6、学校、体育部要求研究生必须参加的会议和活动,无故不参加者单次活动减2-3分。

7、受校、部级通报批评者分别扣15分、10分。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总分以零分计:

有学术造假行为经认证为既成事实的;受到校级以上纪律处分的;有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

第二条 智育加分评分方法

1、智育加分加满20分为止。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层次的奖励,加分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2、通过大学英语、俄语、日语六级、计算机二级的加6分,第一学年已经加过的,第二学年将不再重复加分。

3、参加校外学术交流活动,每次加1分,校内学术交流活动不加分。

4、科技竞赛获奖加分

科技竞赛获奖加分以证书为准,按照作品主持人及合作者顺序依次加分,三等奖以下不予加分。具体如下:

 

加分(按作者顺序)

 

 

 

国家

级及

以上

1.  20

2.  18

3.  15

4.  11

5.  6

1.  15

2.  13

3.  10

4.   6

5.  2

1.  10

2.   8

3.   5

4.   1

5. 0.5

 省级

1.  10

2.   8

3.   5

4.   2

5.  1

1.   8

2.   6

3.   4

4.   2

5. 1.5

1.   5

2.   3

3.   2

4.   1

5. 0.5

校(局)级

1.   6

2.   4

3.   2

4.   1

5. 0.5

1.   4

2.   2

3.  1.5

4.  0.5

5. 0.5

1.   3

2.  1.5

3.   1

4.  0.5

5. 0.5

5、体育竞赛获奖加分

体育竞赛获奖加分以证书为准,具体如下:

 

加分

 

 

 

国家

级及

以上

15

14

13

12

11

7

7

7

省级

12

10

9

8

7

4

4

4

市(局)级

8

7

6

5

4

1

1

1

备注:体育竞赛获奖国家级是指教育部、国家体育局、大体协举办的全国性的体育比赛。省级及获奖为省级教育厅、体育局、省大体协举办的省级体育比赛。教育局、体育局、市大体协举办的市级比赛。

6、论文获奖: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署名单位为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若研究生为第三作者,则第一、二作者必须为双导师),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励,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省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校(局)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同一论文获得不同级别奖励,取最高层次分。

7、说明:以上所有科研成果必须与本学科相关或相近,不相关或相近的成果不予加分。最终解释权归体育部。

第三条 综合加分评分方法

1、集体和个人荣誉加分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局)级

校级

院级

先进

个人

先进集体

(成员)

先进

个人

先进集体

(成员)

先进

个人

先进集体

(成员)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

(成员)

先进个人

先进集体(成员)

加分

100

80

60

40

20

10

10

5

5

3

2、学生干部任职加分

职务

研究生院团委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

研究生会副主席

研究生院团委及研究生会正副部长

研究生院团委及研究生会各部委员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

党支部委员

副班长

加分

30

25

20

15

20

15

注:(1)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由研究生院及本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主管教师负责考核,根据其任职表现及所发挥作用情况给予相应的职务分;学生干部任职期间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表现不好或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者,职务分减5至15分。

2)担任多项职务加最高分值,不进行累积加分。任职半年得分按50%计算,任职不足半年者不予加分。

3、体育竞赛加分:

1)校级运动会第一名加20分,2-3名加15分,4-6名加10分。团体获奖项目成员得分按名次分的50%计算。运动会参赛基础分为5分,取得名次分则不加参赛基础分。

2)其他校级体育赛事(如校越野赛,校学生足、篮、排球联赛等)参照运动会名次得分的50%计算,参赛基础分为5分,取得名次分则不加参赛基础分。

3)同一场次竞赛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分。

4、文艺、美术、摄影、演讲、征文、辩论等竞赛获奖加分:

1)研究生个人参加校内外文艺、美术、摄影、演讲、征文、辩论等竞赛,获奖加分如下:

等级

国家级及以上

省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加分

60

50

40

40

30

20

20

18

15

15

12

10

10

7

5

2)集体获奖项目成员得分按个人标准的50%计算。

3)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分。

第六章  考评结果使用

第一条  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在校期间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所有考评证书、证明及相关材料须经体育部审核核实后才能作为评选材料使用。

第三条  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前10%的研究生授予本年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四条  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后3-5%的研究生将进入学位论文盲评名单。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细则自2016级研究生起试行,体育部研究生考评及奖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