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田径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制度
一、运动员义务
1、田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期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成绩,为学校争光。
2、遵守校规校纪,遵守训练和比赛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遵守训练时间。听从教练安排,保质保量完成训练任务。
4、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比赛中按预先申报参赛项目逐项完成比赛,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拼搏,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学校。
二、考勤制度
1、运动员入队后,按时参加训练,服从教练员的管理和指导,不迟到、早退、旷练,认真执行教练的训练安排,刻苦训练,主动完成训练计划。
2、如训练课与其它课冲突,不能正常参加训练,在非训练时间按训练内容自我练习,经教练确认后,可记录训练出勤。但此种情况不能超过正常训练总学时的1/3。如超过则按旷练处理。
3、运动员不允许无故不参加训练。临时因故不能参加训练,需以书面形式向教练员请假,经教练员批准后,方可暂不参加训练。
4、运动员因伤病等特殊原因长期无法参加运动队训练,需向教练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教练员报请体育部主管领导批准后,运动员可不参加训练,按退队处理。
三、参赛资格
1、按体育部统一规划参加各级各类比赛。
2、运动员参赛前,体育部组织相关专家对既将参赛运动员进行赛前测试。运动员成绩达到入学时运动成绩或上届黑龙江省田径比赛该项目第八名的成绩,方可参赛。
3、如特殊需要(如接力比赛需要等),或特殊情况,田径教练组协商后,由田径主教练提出申请,经体育部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赛(必要时重新组织测试)。
四、运动员待遇
文化课提分
1、提分办理手续。每学期开学初,教练员将上学期训练考勤表(需教练员签字方可有效)与运动员文化课成绩单一并上交体育部办公室秘书处,经体育部主管领导确认后,按规定进行文化课提分,最后上交教务部门审核批准。
2、提分基本要求。出勤不少于训练课总学时2/3的运动员,无论是否参赛,均可按照学校《高水平运动员规定》进行相应的提分。
3、无论何种原因,一学期缺勤累计达到训练总学时1/3的运动员,在该学期不享受提分待遇。
4、退队的运动员在退队学期不享受文化课提分待遇。开除运动员不享受文化课提分待遇。
综合测评加分及奖金
1、运动员取得运动成绩后,体育部上报学生院,由学生院按规定为取得运动成绩的运动员进行综合测评加分。
2、运动员取得运动成绩后,体育部上报学生院,由学生院按规定为取得运动成绩的运动员发放相应的奖金。
五、入队、退队及开除
1、入队:享受特殊政策录入我校的、具有较高田径运动成绩的学生,入学后既为我校高水平田径运动代表队成员。
在校期间,办理退队的的运动员,可重新申请入队,但需教练、主教练签字同意,体育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重新入队。
2、退队:因伤、因病不能正常参加训练和比赛的运动员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练、主教练签字同意,由体育部批准后可暂时或长期退队。
3、开除: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出队并不能重新申请入队:
(1)违反校纪校规,后果严重的运动员。
(2)两学期缺训学时达训练总学时1/3以上的运动员。
(3)连续二次无资格参加省级比赛的运动员。
(4)不服从教练训练安排、无故不参赛的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