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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运动队管理制度

东北石油大学大学生运动队管理制度

根据师资力量和学校的实际,成立学生的各项体育代表队,目的是培养学生体育骨干和对外参加比赛。为了加强各运动队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各运动队的训练纳入体育课进行管理,计入学分,缺课三分之一不给学分。

2、各运动队要严格要求,科学训练,教练员要全面关心队员的健康成长,教书育人。

3、入队的学生采取自愿报名,由教练员考核选拔确定,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再进入代表队,文化课成绩不及格原则不得进入代表队。每学期停训时,要及时上报运动员考勤。每学期初,前三周内上报运动员名单。

4、队员人数:篮、排球队每队12人,足球队15人,乒乓球队8人,网球队12人、武术队14人,速滑队6人,健美操队12人,田径队40人,龙舟队20人超出部分不享受运动员待遇,但可以给学分。(条件成熟的项目可定期组建代表队)

5、田径、排球、健美操、武术和当年有比赛任务的运动队,每周训练3次。无比赛任务的其它运动队每周训练2次,每次课90分钟。

6、运动员可不上体育课,体育课成绩由教练员根据在队综合表现给以评定。

7、各运动队要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培养刻苦训练、比学赶帮的学风,严格管理、刻苦钻研、科学训练的教风,团结协作、相互尊重、遵章守纪的队风。

8、教练员采用聘任制办法,经综合考核,能者上;运动员采用动态管理,不出成绩由教练员随时调整。